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欢迎 {{loginUsername}} 登录,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微信小程序 手机触屏版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 App(安卓) App(苹果)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district_text}}

湘潭大学招聘公告

转载 华中地区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4-04-23 16:13 {{clickNum}}

1.湘潭大学2024年非博士师资公开招聘公告

2.241人!湘潭大学公开招聘

3.最新招聘!高层次人才,湘潭大学等你来!

4.加盟!湘大诚邀海外优青

5.湘潭大学学校介绍




湘潭大学2024年非博士师资公开招聘公告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学科等6个学科的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8个学科进入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湘潭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9个,招聘计划8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80名,管理岗位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湘潭大学招聘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8时00分至5月10日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请告知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招聘系统找到对应岗位报名,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将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材料上传,上传文件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M。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开具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4)业绩成果及获奖等材料(A类岗位应聘人员提供);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进行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类、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

采取笔试、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所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B1、B2岗位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3)B3-B13岗位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所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4)C类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学术评议、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B1、B2岗位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B3-B13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C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3862(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湘潭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湘潭大学

2024年4月23日




241人!湘潭大学公开招聘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学科等6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8个学科进入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41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湘潭大学招聘系统(https://job.x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休息日不接收现场报名),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1)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湘潭大学招聘系统报名,须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报名材料上传。

(2)现场报名地点: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招聘系统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全部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和学术评议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

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考核结果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133(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湘潭大学2024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湘潭大学

2024年4月3日





 最新招聘!高层次人才,湘潭大学等你来!








加盟!湘大诚邀海外优青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高校。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数学在国家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重大突破,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8个学科进入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学校汇聚了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强校是第一战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近年来,学校人才队伍活力日益彰显,人才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成效持续提升,湘潭大学以辉煌事业、优厚待遇、真挚感情、崭新面貌,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具有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4年2月1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根据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4月15日前完成线上提交。

支持保障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

100-300万,期限3年。

二、学校和地方支持举措

1.职业保障

提供事业编制,直聘教授三级。

2.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60-80万元/年,按照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及地方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个税减免等专属服务和优惠政策。

3.科研经费

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具体金额“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4.团队支持

授予博导资格,学校单列博士生、硕士生招生指标,不限博士后招生指标;根据研究需要,提供科研实验场地和办公场所,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人才工程的申报。

5.购房补贴

学校提供不低于120万元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税前,湘潭商品房均价5500元/㎡左右),另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地方政府不低于30万元的引才奖励。

6.配偶安置

人才配偶如有编制且上级政策允许,则编制内调入学校或湘潭市工作;如无编制,则以校聘合同制方式安排工作;符合编制内岗位招考条件的,可按政策参加学校和湘潭市编制内岗位公开招聘考试。

7.子女入学

子女直接安排入托校内幼儿园或者直接就读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由湘潭市人民政府与湘潭大学共同建设、湘潭市主管、长沙市一中全面支持建设与领办的十二年一贯制全日制公办学校)。

8.父母养老

父母来潭居家养老的,发放5000元/年养老消费券。

9.其他

对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入围答辩但未入选的人才,提供事业编制岗位,直聘校聘教授,享受40-50万元/年的薪酬待遇,一次性引进待遇“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联系方式

诚挚邀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才与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联络,尽快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络邮箱(见以下联系方式),邮件主题请标注“优青(海外)申报意向”,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经相关学院审核,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联络并支持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一、学院联系方式

二、人才政策咨询

联系人:湘潭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张老师(联系时请说明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86-731-58292074,+8618075851166

联系邮箱:rcb@xtu.edu.cn

三、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湘潭大学科技处项目科 陈老师(联系时请说明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86-731-58292064,+8615197263662

联系邮箱:k-jh@xtu.edu.cn



湘潭大学学校介绍

湘潭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10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汇聚了包括两院院士、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6%,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2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2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8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拥有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近31万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前26名左右;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2351件。

{{item.value}}({{item.name}})

{{item.name}}

高层次人才网服务号,欢迎关注!

高层次人才网订阅号,欢迎关注!

顶部